十堰网3月18日讯: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为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这种新型执法装备“上岗”,可全程记录执法过程,及时固定证据,既可以保护经营单位的合法权益,又可以避免在执法过程中当事人出现过激行为,保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这种执法记录仪可以成为执法人员取证的好帮手。
大队规定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执行摄录,不得私自删减、修改执法记录仪的声像资料。通过学习并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能进一步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使得执法人员敢于在镜头前执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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