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21日讯:房县为进一步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环境,今年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票否决”制度,对六种情形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一票否决”:一是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制止不力、处罚不当、群众反映强烈且造成不良影响的;二是对敲诈勒索、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强装强卸、强揽工程、强行运输、聚众闹事等严重干扰正常生产经营和破坏公平竞争等行为打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和投资者带来生产经营和生活困难,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危害的;四是由于部门之间或部门内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随意设卡、服务质量差造成投资者撤资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五是对经营者、投资者的依法投诉,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积极办理或对错误行为不认真纠正,造成严重影响的;六是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据悉,该县是首次实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票否决”制度,对被一票否决的部门、乡镇,取消该单位年度内的各级各种评优资格,年终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不得评优。对连续两年被一票否决的,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在年度考核时确定为不称职,对其主要领导实施诫勉谈话。(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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