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23日讯(陈婷婷):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的要求和上级纪委有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房县出台作风建设常态化督查办法,努力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长效机制。
明确督查重点,重点督查党员领导干部有无公款大吃大喝问题;党员领导干部有无违规配备与使用公车问题;利用婚丧喜庆、升学乔迁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有无到私人会所活动,公款相互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变相公款旅游情况;窗口及服务单位有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情况;利用过节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奖金、福利、津贴和实物等情况。督查范围涵盖各级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和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各部门、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对本系统、本单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县纪委监察局组织督察组以调阅资料、财务账册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县委组织督查组分片、分部门进行督查,督查结果每月至少通报一次,并对发现违反各项作风禁令的行为做到即查即结。
为严肃工作纪律,该县还要求各督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四不准”,即不准瞒报漏报隐藏不报,不准接受相关人员的宴请,不准为检查对象说情、搞变通、干预办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