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28日讯:近日,竹溪县《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流动宣传车将《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广为传播在竹溪县的大街小巷。竹溪县人社局将新修订的《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作为了近期的一项重要工作,以“四强”为抓手,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热潮。
《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已于2013年11月29日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竹溪县人社局加强领导负责抓好落实。加强宣传、学习,积极开展宣传《条例》,通过集中培训、知识竞赛、座谈讨论等形式,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奠定基础。加强运用,以《条例》宣传为契机,积极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作联动协调机制,切实提升集体协商质量、增强集体合同实效。(黄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