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29日讯:为加强我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工作,竹溪县林业局制定了一系列管护制度和管护措施,确保森林管护取得实效。
——制定和完善各项制度。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巡山管护、督促检查、奖惩、资金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森林管护效果。
——层层签订目标责任制。即县政府与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状,将森林火灾、人畜破坏、病虫害防治、偷砍盗伐、毁林开荒等控制指标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作为政绩考核内容。县林业局与乡镇林业站、林场签订森林管护目标责任书。乡镇林业站、林场与护林人员签订森林资源管护合同。
——编制实施方案。根据《竹溪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竹溪县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年度施实方案”(主要内容包括:管护组织和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新建护林碑牌的数量、规格、地点;护林员的聘用人数和管护面积;工程管理档案的建立;管护经费的预算和管理等)。
——落实管护对象。把森林管护对象用1:10000森林管护图分别不同地类标明管护地块,把管护任务按照难易程度确定到人。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场都设立了永久性护林碑牌,注明了管护面积、范围、主要树种、林种、权属、护林公约、管护责任人等内容。并在人为活动频繁的地方和森林面积大的地段,加大碑牌建立的数量。目前,共设碑牌75块。
——建立健全森林管护档案。各责任单位固定专人负责,做到了计划投资、规划设计、建设施工、检查验收等文件(包括图、文、表)齐全,使管护人员建档立卡,工程档案管理规范化。同时,县林业局已组织“天保工程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用”定点技术培训4次,努力提高了天保工程森林管护的管理水平。(明安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