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3日讯(罗立政):竹溪县民政局为全面落实《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的通知》(鄂民政函[2014]50号)要求,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创新,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根据十八大三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及省厅相关文件的规定,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正式启动对四类社会组织直接依法申请登记工作。
明确主抓领导。民政局党委决定指定由副局长王玉同志负责把关,社会组织监管局具体按照新《通知》要求操作。同时,局党委要求,在登记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对申请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应派2个以上的登记管理人员对住所等方面情况进行实地审查,并作勘察笔录,实地考察情况可作为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的依据”的规定。
明确直接登记的具体范围。可取消业务主管单位,采取直接登记的四类社会组织包括: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
规范直接登记的流程。社会组织申请直接登记,均应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社会组织发起人可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办理登记手续,银行开户和验资手续。接受申请后,严格按照筹备和登记两个阶段办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将及时制发准予成立的许可文书和登记证书。
搞好服务管理。在指导登记工作的同时,为社会组织发起人提供《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制定有关制度,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社会组织自愿成立、自我运作、自聘人员、自理会务、促进社会组织依法自治、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