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6月9日讯(梁万松):6月5日至6日,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人民法院向坝人民法庭干警驱车近7个小时,行程250余公里,来到十八里长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审理一起宣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这是一个因疾病和不幸折磨致穷的家庭。早年,因为妻子患癌,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2013年4月,不幸的再次降临让这个本就疲于生计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申请人曾某生于1994年的儿子曾小某,在汽车学校外派至工厂实习期间,因为患病没有及时治疗,造成精神障碍、行为失控。他是这个家庭的独子,意味着希望。儿子的突然生病让这个家庭陷入了巨大的苦难之中。
为了给儿子治病,曾某夫妻四处举债,带着儿子先后辗转于武汉、北京、十堰的大医院治疗。为了使借来的每一分钱都花到给儿子治病上,曾某夫妻曾连续两个多月在医院的走廊里打地铺休息。四个多月的治疗下来,儿子病情总算趋于稳定,在十八里长峡管理局的帮助下,家庭生活、儿子医疗也有了基本保障,曾某夫妻这才开始集中精力给儿子维权。
在此期间,曾某找过学校和工厂,都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曾某为此还到北京上过访,经过多方劝解,最终决定用法律手段来维护儿子的权益。儿子已经成年,病后被专家组鉴定为精神残疾三级。要代儿子行使诉讼权利,曾某就要先取得监护人资格。
6月4日,曾某搭亲戚便车来到竹溪县人民法院立案,申请宣告曾小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审查完案件材料,向坝法庭负责人当即决定在第二天深入十八里长峡为当事人办理。这时,兜里只有十几元钱的曾某提出了一个让办案人员颇感无奈的请求,希望跟随办案人员一起回去。考虑到案件本身的特殊性、审理的便利性和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法庭负责人最终还是顶着压力同意了。
6月5日一早,在做好进山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后,10点30分,法庭负责人载着一名书记员和申请人曾某从县城出发进山办理此案。进山前县城是阴天,而山里已是蒙蒙细雨。近7个小时的行程后,到达十八里长峡管理局时已是晚饭时间,干警们并没有马上吃饭,而是找到管理局干部、村干部和曾某的邻居调查取证。当晚,干警们在十八里长峡管理局休息。
第二天一早,干警们又带着国徽、横幅,来到当事人家中开庭审理。曾家两层砖混结构的小楼建议上世纪就九十年代,生灰粉面、斑驳不堪,桌椅等简陋用具沿墙散放,最值钱的电器莫过于一个老式彩色电视机,家中还有一个60多岁的老人需要奉养。
庭审完毕,法庭负责人当即表示裁判文书制作完成后,会亲自把它送到曾某的手中,不需要曾某再花钱跑路,全家人一起连声表示谢意。从曾某家出来,干警们又驱车30余公里回到向坝法庭,临走时,曾某全家站在二楼的阳台上目送着干警们远离。
作为十堰离市最远的县,离县最远的人民法庭,向坝法庭每一次巡回办案都要穿过湖北竹溪、陕西镇平、重庆巫溪三个省的境地,3名86后青年干警深知群众渴求公平正义之不易。今年以来,该庭加大便民力度,在庭内设置专座落实桌椅纸笔等便民服务,开展集中送达和巡回审判,共审结各类案件53件,其中调解、撤诉48件,执行和解4件,判决仅1件,案件调撤率达97.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