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7日讯:7月15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为失主孟丽(女,22岁,羊尾镇邮政支局职工)追回损失价值10000余元,受到当事人及广大干群的一致好评!
当日上午10时许,郧西交警二中队接到羊尾镇邮政支局工作人员孟丽电话报称:“我于今天上午从郧西县城乘坐一辆四轮车到羊尾邮政支局上班,下车后发现自己随身携带的钱包不见了,钱包内装有现金和手机及银行卡,总价值达10000余元,估计掉在四轮车上了,请求查找……”。
接报后,郧西交警二中队中队长陈志友带领协警钟欢等人主动放弃午休时间,冒着高温酷暑,历经4个小时的艰辛工作,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视频资料,经反复甄别,初步判断失物遗忘在车牌为鄂C4D859号四轮车上,该车主名叫汪传良(观音镇人)。民警立即驾驶警车驱车赶往28KM开外的观音镇汪传良家中,向汪某讲明来意。起初,汪某矢口否认当天到过索桥,也不承认捡过钱包、手机、银行卡等物。经过民警反复工作并出示相关视频监控资料,讲明相关法律法规,汪某终被民警诚心打动,主动交出钱物。
15日下午,女失主孟丽从民警手中接过转交的失物后,掏出500元现金酬谢民警,被民警婉拒。(陈志友 王华斌 李茂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