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26日讯:7月14日,竹山县森林公安局天堂派出所组织得胜镇圣水村相关人员通过调解妥善化解了涉林信访人黄某与侵害方段某之间的纠纷。
2014年3月16日,段某在焚烧秸秆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烧毁黄某退耕还林树木若干,森林公安民警依法对段某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行为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但黄某要求赔偿树木损失的诉求不属于林业行政处罚,不能由林业行政处罚主体就其作出责令赔偿损失的处罚决定,属于民事损害赔偿,应依照民事法律规范的规定予以解决。双方事后数次协商未果,意欲对簿公堂,黄某并在《今日竹山》‘网上问政’栏目表达不满诉求,对林业部门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办案民警针对信访人网上反映的问题,本着“执法为民”原则,耐心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及民事赔偿政策依据,同时组织村委会干部进行了调解,通过调解,双方当事人互谦互谅达成赔偿协议共识,信访人专程在网络平台致信感谢。至此,该所圆满化解一起涉林信访纠纷案件,为维护林区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刘晓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