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月28日讯:1月27日,笔者从竹山县林业部门获悉,该县已全面完成2014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发放工作。此次发放资金共涉及全县131.26万亩生态公益林(其中国家级公益林90.79万亩,省级公益林29.56万亩,县级公益林10.91万亩)。共计发放资金1397.72万元,全县近50000余农户直接享受到了生态红利。
为确保资金发放准确无误,资金发放前,该县财政部门将到户兑现表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开始兑现。集体部分资金由国库按照林业部门提供的集体资金名册直接拨付到各村“双代管”账户,个人部分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委托县农商行按照林业部门提供的资金到户名册直接拨付到个人粮食直补“一卡通”。
据悉,近年来,竹山县高度重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作,严格按照“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的方针,制定了符合该县天然林资源管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了管护人员责任监管,落实了近400名村级护林员,形成了完善的管护管理体系。项目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妥善使用森林管护公共资金,及时发放森林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确保不与民争利,截至目前,该县已全面完成了1397.72万元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王雅琦 喻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