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0月13日讯:竹溪县医保局为保障城镇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及时享受医疗待遇,全面启动2016年基本医疗保险申报、缴费工作。
2016年城镇居民缴费时间为10月1日至12月20日,城镇居民正常续保的持医保证在所属社区开票,然后到人社局结算大厅核定上账,新参保城镇居民可持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所属社区办理参保手续,在校中、小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灵活就业缴费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20日,灵活就业人员持医保卡在人社局结算大厅开票,然后核定上账。
2016年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30元/年:即各类大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非从业居民调整为90元/年,18周岁及以上的非从业居民调整为210元/年,60周岁及以上困难老人调整为140元/年。
竹溪县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自启动以来,县人社局不断健全运行体系,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参保人数和基金收缴连年增长,2015年度参保居民达47210人,各项任务指标均圆满完成。(袁红梅、谭婷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