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1月12日讯:中层及中层以上的干部也要报告个人事项,这是竹溪县第三纪工委为加强对干部的廉政监督悄然启动的一项新举措。
今年以来,第三纪工委精心设计和下发了《干部纪律监督档案》,要求对口负责的单位中层及中层以上的干部认真填写个人有关事项并按时上报备案,集体向组织“亮家底”。
《干部纪律监督档案》报告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收入、房产、车辆、投资及其他固定资产情况;配偶及子女资产和经商办企业投资(持股)经营情况;奖励惩戒、履职尽责、年度考核情况;被信访(网络)举报情况;个人被函询、诫勉谈话、约谈、党政纪处分情况等10余项。为确保填表个人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要求,填报人必须亲笔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并在报告“承诺”栏签名,填报后,经单位调查核实、主要领导审签后,统一报对口负责的派出纪工委存档备案;县纪委派出纪工委分别对各负责联系单位填报及上报情况实行专人负责审核、归档,审核过程严把“五拒收”关口,即:上报人员不全拒收、填写或照片不完整拒收、填写不规范拒收、无单位领导审签意见拒收、无填报人亲笔签名拒收;针对不报告、不如实报告或不准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对虚报隐瞒的情况将作为办案线索,严肃查处,以警示教育他人。同时,派出纪工委还将对上报的个人报告事项进行抽查核对分析研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干部,将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目前,这项举措已在竹溪县全面铺开,全县已有74个单位1000余名干部填报了《干部纪律监督档案》,自觉接受廉政监督。 (姚运平、段家乔、胡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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