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17日讯:2015年,竹溪县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党,更新执纪监督理念,加强和改进执纪监督方式,全面提升纪律审查质效。
更新理念。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的理念,坚持把纪律挺在管党治党的前沿、挺在国家法律的前头、挺在全体党员的前面,用党章党规党纪去衡量党员干部行为,用纪律的语言去描述违纪行为,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报告都坚持体现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
创新方式。坚持抓早抓小,注重日常教育和监督,综合运用党纪处分和函询、谈话、诫勉、调离岗位、降级等方式进行处理,及时敲打、及时提醒。坚持快查快结,改变贪大求全的模式,在调查中注重查清违纪问题,将违法问题作为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坚持突出纪律,不断规范纪律审查文书格式。
强化保障。不断改善纪律审查条件,强化纪律审查保障。今年为三个纪检监察室和派出纪工委更新了3台办案车辆,以及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和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办案设备,建成了180余平方米标准化谈话室,提高了办案装备现代化水平。
提升质效。建立了“三位一体”办案协作区制度,把县纪委纪检监察室、派出纪工委、乡镇纪委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实行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查办统一组织、执纪统一标准。建立与公、检、法和审计联席办案制度,使纪律审查由“单兵作战”转向“协同会战”。建立纪检监察重点工作“三个一”(一个责任领导、一个牵头科室、一套实施方案)落实机制,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重点突破、整体推进。
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213件,初核线索187件,立案130件,同比增长75.6%;结案127件,党政纪处分127人,同比增长69%,其中涉及“一把手”56件56人,乡科级干部24件24人;查办大要案44件,采用“两规”查办案件3件3人;移送司法机关6件11人;约谈164人次,函询30人次,诫勉谈话55人次;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唐 楠 余 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