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12月3日讯:今年以来,竹溪县把选派党员干部到重点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作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来抓,通过建立职责任务、管理督查、考核奖惩精细化管理机制,促使“第一书记”发挥作用。
职责任务精细化。深入开展“四联四帮”活动,即:联支部、帮创建,联农村、帮发展,联党员、帮提高,联农户、帮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共组建117个工作队驻村,选派73名优秀干部到重点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明确“第一书记”选派单位与任职村建立帮联对子,乡镇驻村干部与“第一书记”建立帮联对子,选派单位重点对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资金和智力支持,乡镇驻村干部重点引导和帮助“第一书记”熟悉村情民意,理清工作思路,融入村级班子,进入工作状态,发挥引领作用。“第一书记”主要在建强基层组织、推动精准扶贫、为民办事服务、提高治理水平等方面开展工作。
管理督查精细化。建立民情日记、月度调查、实地督查、联系会议等管理制度。明确要求“第一书记”每月驻村不少于20天,随身携带民情日记本,随时记录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第一书记”所在单位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到贫困村开展1次调研,每年走访三分之一以上的党员户,走访不少于10户以上群众,工作队员每月在村工作不少于5天,“第一书记”与原单位工作脱钩,“主业”在村。县乡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每月深入派驻村对“第一书记”工作开展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督查指导。县委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第一书记”工作联席会议,交流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考核奖惩精细化。坚持以实绩和民意为工作导向,每半年对“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和测评,对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低的“第一书记”,由县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二次群众满意度低的写出情况说明,对不适合继续在村任职的,提议免去“第一书记”职务。实行“第一书记”年底向县委、乡镇党委及党员群众述职的考核机制,对实绩明显、群众公认的“第一书记”直接纳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优先考虑;对工作失职、解决问题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的,追究其相关责任。并把帮扶工作列入县直班子考核、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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