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2月2日讯(李青飞):竹山县森林公安局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非法占用林地和擅自改变林地案件。
行动中重点打击非法毁林开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尤其是借县重点项目开发名义实施的非法占用林地违法行为。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先后共查处破坏林地案件35起,处理15家公司项目建设非法占用林地、处理7起采矿非法占用林地、处理8起釆石厂非法占用林地、处理5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房等一批案件,收缴罚款97.2万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势头,牢牢守住了林地资源保护“红线”,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森林竹山”建设提供强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