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2日讯(毛达安、锁志斌):2月27日,笔者从竹山县人社局获悉:该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已完成对全县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础数据的全面核查,此举标志着我县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调标工作进入实质落实期。
根据国家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调标工作精神,该县人社局本着“民生为本,惠民优先”的工作理念,积极全面开展社保数据核查,及时进行网络信息更新,现正积极筹备组织3月初对乡镇人社业务经办人员普调培训工作。根据有关精神,从2014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满60周岁的享待人员人月增加养老金15元。
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局长师贞华称:“这一惠民政策涉及6.2万余人,全县月养老金发放增加93万多元。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在2015年3月兑现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