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4日讯:近日,从竹溪阳光天然气有限公司获悉,竹溪县管道天然气利用工程门站、城区中压管网、消防、安全综合评价等工作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具备试运行条件。1月29日,市燃气办批复试运行工作以来,住建局积极配合阳光天然气公司,加强试运行检测管理,经过1个多月的试运行调试,目前工程运行良好,各项数据达到运行要求。
我县阳光天然气利用工程于2011年开工建设以来,按照“管网建设与道路改造相结合,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主导原则,避免了重复开挖、四处开挖对城市道路带来的损坏,经过3年多的精心组织实施,目前城区主要街道中压管网实现全覆盖,工程投资1.2亿元,铺设天然气管网51.2公里。现已完成入户安装1426户,116户已正式享用安全洁净天然气。 (罗祖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