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2 3日讯:农村幸福院,是指由村民委员会进行管理,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文化娱乐等照料的公益性活动场所。包括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灶、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竹溪县民政局为确保全县农村幸福院项目建设规范统一、标准一致,实行“五统一”建设标准。
统一规范名称。每所幸福院统一名称为 “彩票公益金资助XX乡(镇)XX村农村幸福院”。
统一规范样式。由民政局对广告制作单位进行竞价,统一制作40X60的镁钛合金铜底贴字牌。
统一规范内容。每所幸福院都采取“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建院形式。
统一规范“六个一”即:建立一个领导小组、成立一个老年协会、健全一套规章制度、签订一套与周边服务商加盟服务项目的服务合同、配置一套满足基本服务需求的服务设施设备、形成一个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
统一服务设施。每所幸福院建立都坚持“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老年人进院不离家”的工作原则。统一设立“七室一场八有”即活动室、图书室、棋牌娱乐室、休息室、谈心室、电视室、保健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置“八有”有音响和电视、有图书报刊、有健身器材、有文化娱乐设施、有定期医疗保健检查和及时的诊治、有安全的卫生洗手间、厨房餐厅、有床位10张等服务设施。
统一服务项目。统一为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文体娱乐、住宿、就餐等服务项目。
日前,全县40个农村幸福院都已全部挂牌,并为老年人提供入住、日间照料、就餐、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互帮互助公益性服务正有序运行。(曾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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