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首页 >> 新闻中心 >> 县市区在线 >> 正文
郧西交警重处一名伪造变造车辆号牌行为人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5年4月9日8:0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4月9日讯:“一年半前因到郧西猎杀狗子吃,被郧西警方抓获并拘留13天,出了拘留所后又因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又被郧西交警查获。”4月7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十堰市张湾区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依法处以行政拘留2日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  
     2013年12月18日9时许,违法行为人何某某驾驶鄂CJ3800号小型轿车停放在城关派出所院内,郧西交警大队教导员方朝林、法制室主任耿毅、车管所指导员汪群在城关派出所门前路段巡逻时,发现该车辆号牌异常,随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何某某用数字磁铁将鄂CJ3800号牌变造为鄂C13870号牌。民警现场对该违法车辆进行了拍照,以固定证据。何某某当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告知违法行为人何某某及时到郧西交警大队处理,并将其违法行为在全国交通管理平台录入,以锁定违法信息。当时,司机何某某惧怕受到法律制裁,时隔一年半之久拒不到郧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4月7日15时,郧西交警大队传唤何某某到郧西接受询问和处理。何某某对其违法行为心知肚明,夹着铺盖卷来到郧西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2013年12月17日晚上何某某驾驶鄂CJ3800号东风风神小轿车到郧西猎杀狗子吃,到郧西后,为防止被郧西电子监控拍照,在路边将该车用带磁铁的数字将字母“J”变更为数字“1”,将倒数第二位数字“0”变更为数字“7”即变成鄂C13870。因猎杀他人狗子吃时,当场被郧西城关派出所查获,同年12月18日在城关派出所接受13天行政拘留处罚时的何某某,又被郧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其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鄂CJ3800小型汽车驾驶人何某某(男,44岁,持C1E驾驶证,身份证号码:42030019710623251X,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269号)违法使用鄂C13870号牌。其变造号牌是为了逃避电子监控的抓拍,自己并没有认识到变造号牌的严重后果,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最终难逃郧西交警法眼。
    4月7日晚19时许,郧西交警大队依法收缴了何某某的2块磁铁号牌(其中一块号牌为“1”, 另一块号牌为“7”)。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对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2日并处行政罚款5000元。  
    郧西交警提醒广大群众和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假牌套牌)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对他人都存在着安全隐患,希望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规范使用车辆号牌,同时也呼吁广大群众发现此种违法行为要积极举报。(朝林  耿毅  华斌茂康)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条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络实名:十堰新闻网 十堰新闻 域名网址:www.syxw.net
投稿邮箱:E_mail:syxw668@126.com 或 E_mail:syxw668@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