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8日讯:近日,竹溪一家私人加油站,就试图通过“改头换面”以达到混淆消费者进而获利的目的,却不知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对这家涉嫌侵权的加油站,竹溪县工商局依法予以了查处。
3月24日,中石化竹溪分公司通过12315举报电话,反映在竹溪中峰镇305省道金叶希望小学前300米有一家加油站(蒋家堰加油站)假冒中石化公司的名义赠送纸巾,误导消费者。经核实,该加油站在2014年8月已被私人承包,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竹溪县三友物贸有限公司代兴加油站”更改为“蒋家堰加油站”;在随后的促销活动中,赠送给前来加油的客户印刷带有“中国石化”注册商标图案和其便利店的“易捷”注册商标图案的餐巾纸1500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五十七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加油站在开展营销活动中为客户发放印制明显带有“中国石化”注册商标图案和其便利店的“易捷”注册商标图案的餐巾纸,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使消费者误以为是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湖北十堰竹溪蒋家堰加油站,是中石化的商品。其行为侵犯了“中国石化” 注册商标及其便利店的“易捷”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因此,竹溪县工商局对涉嫌侵权的抽纸进行没收销毁,依法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并处以五万元的经济处罚。
工商部门特意提醒: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一定要加强自律意识,严格依法经营;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活动时,也一定要“擦亮”双眼,辨清“李逵”与“李鬼”,一旦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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