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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环保局加强人工湿地环境管理工作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5年7月28日7:5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7月28日讯:“湿地”被誉为“地球之肺”,它能净化地球改善生态,“湿地”保护的好坏体现着生态环境质量的高低。人工“湿地”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净化水源最有效方法之一。
近年来,竹溪县在加强水源保护上下功夫,在建造人工“湿地”上做文章。全县在17个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源头和两家化工企业建有人工“湿地”共计31个,总面积7.5公顷。将饮用水水源地源头污水经初步处理后再进入“湿地”净化处理,这种方法使全县17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表水质长期稳定达标。
    然而,近期调查发现人工“湿地”出现了不少“环境问题”。一是人工“湿地”建成后“万事大吉”,没有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抛尸(湿)荒野无人问津,“湿地”有其名无其实;二是“湿地”没有稳定的进注生态水源或“污水”跑漏,致使“湿地”干涸丧失净化功能,加之干涸后的“湿地”要想恢复水生、水草等“湿地”功能“因子”需较长的生长周期,污水就会钻净化设施的“空档”进入饮用水源,饮用水质下降,饮水安全难以保障;三是个别“湿地”妄想净化水质与发展经济“两不误”,将其作为敛财基地,人工放养鸭、鹅、鱼,把“湿地”变成“尸地”。
    针对上述人工“湿地”的环境问题,竹溪县政府制定了《竹溪县人工“湿地”管理办法》,近日下发到各乡镇,并签订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责任书》。同时,要求县环保局极积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人工“湿地”管理“乱象”,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区的人工“湿地”。
    近日,县环保局抽调专人赴人工“湿地”有问题的水源地进行督办整改,对1家闲置“湿地”干涸的企业进行了处理。同时将供县城10万余人饮水的龙坝水库水源地,且有80余亩人工“湿地”纳入局自动监控平台监控管理。让水源地人工“湿地”发挥其保水质的作用。(权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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