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11日讯(刘磊):竹溪县法院立足该县大部分乡镇位于边远山区,“山高、路险、坡陡”,人民群众诉讼不便的实际,积极构建集便民诉讼网络、立案绿色通道、法治宣传于一体的便民诉讼体系,最大限度保障边远山区群众的诉讼权益,着力提升服务群众实效。
竹溪县法院一是加强便民诉讼体系建设。根据南部山区山高路远、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特点,设立中心法庭和诉讼服务联系点,推行上门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依托庭、站、点、员“四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打造边远山区“一小时诉讼服务圈”。二是推动领导办案引领示范。健全完善“院领导带队巡回审判”工作机制,要求院领导定期到偏远山区开展巡回审判、矛盾化解工作。对于辖区内疑难、复杂、重大、敏感、有重大影响的和新类型案件,由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亲自开庭审理。上半年,院领导共开展巡回审判30余次,办结案件12件。三是开通快速立案绿色通道。为边远地区当事人、残疾人、留守人员提供电话预立案、上门送达、就地开庭服务。开设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涉农和赡养、抚养、扶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立案“绿色通道”,在充分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基础上,对案情简单、标的额小、争议不大的案件快审快结,保障山区群众快立案、立好案。四是注重巡回审判庭审安全。统一配备巡回庭审国徽、横幅、坐席标牌、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司法礼仪,展示巡回审判司法为民良好形象。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借助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组织力量,解决巡回审判人员、警力不足的问题,保障巡回庭审的安全秩序。五是强化民意沟通司法认同。主动询问旁听群众对案件相关问题的疑问,释法析理,缩小裁判与群众认知的差距。开通巡回审判电话、发放“巡回审判法官联系卡”、开展“我是当事人”体验活动,拓宽民意收集方式和渠道。对不违背法律规定的群众意见及乡风民俗合理采纳,使裁判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充分体现尊重民意。六是将巡回审判与普法工作结合。深入了解群众对巡回审判的需求,结合农村多发、易发的矛盾纠纷类型,确定赡养、抚养、扶养、共有财产分割、相邻权等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判。通过审判公开、以案释法,将专业的法律知识以直观的方式向山区群众进行宣传普及。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宣传百姓重点关注的典型案例,让群众知晓、关注、信任、参与巡回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