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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溪县今起执行新上调的最低工资标准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日7:48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9月2日讯:9月1日起,竹溪县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竹溪县最低工资标准从900元调整到1100元,增长率为22.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9.5元调整到12.5元。
      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对支付劳动者工资本就高于最低工资线的企业影响不大,对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影响比较大。就我县具体行业来说,对于从事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小型餐饮部分工种等工资一直徘徊于最低工资标准线上的人群来说获益较大。(朱娥  方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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