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3月15日讯:近日,笔者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竹山县张振武小学被确定为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的意见》,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要求,省教育厅启动了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荐和高等学校申报,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研究确定了8所高等学校,92所中小学、中职学校为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学校,其中十堰市8所学校入围创建学校资格,竹山县中小学中张振武小学入选。
近年来,张振武小学始终按照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把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放在突出位置,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加强学校章程建设,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学活动,尊重、保护教师和学生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创建安全和谐校园,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广泛认可。
本次学校入选第五批“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资格,既是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肯定,也是对学校的鼓励与鞭策。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团结引导广大师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把依法治校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理顺校内管理体制;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规范办学活动,坚持“学生民主自治”。同时学校长期聘请法制副校长,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校师生法律素养,使学校形成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 创建活动,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11月份学校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朱名维 陈俊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