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23日讯:近日,郧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公安局发布《十堰市公安交通管理便民利企措施16条》,提高广大驾驶员的文明素质,充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促进道路交通文明有序,下发《关于实行城区文明劝导免分的通知》,推出“五化”管理,决定自2016年5月20日起实行违法记分的驾驶员进行文明劝导免除违法记分办法,通过上路劝阻和纠正道路交通参与者违法行为的方式,来减免部分电子违法记分的人性化管理新举措。20日上午,大队受理文明劝导免分5人,冒雨上路共劝导交通违法150条,免记分20分。 一、人性化管理,满足群众“微心愿”。大队明确违法记分的驾驶员自我提出申请:凡在该县境内有电子监控违法记分的驾驶员,可以向郧西交警大队申请,参加文明劝导活动,文明劝导免分由当事驾驶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要注明申请免除记分的违法时间、地点、行为,并提交本人驾驶证复印件),递交给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消息一出,许多驾驶员为“站街”点赞。20日一大早,郧西籍驾驶员胡某申请文明劝导免分得到大队许可后,冒雨到城区交通繁忙的京华超市路口“站岗”,劝导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法规。“通过一上午的站岗劝导,从中能学到了交通安全知识,收获颇多”胡某如是说。
二、便民化管理,满足群众“微期待”。大队明确受理程序:规定由大队秩序中队收到申请后,报请大队领导审批,出具劝导通知书,申请人持通知书到城区中队,在指定的路口开展文明劝导。“违法记分的驾驶员通过‘站岗’劝导车辆、行人遵守交通法规,既可以进一步熟悉、掌握在交通繁忙的交通路口行车规律和要求,使劝导者今后驾车经过交通繁忙的路口、红绿灯下时从容应对,避免违规受罚”副大队长柯贤权在审批交通违法嫌疑人胡某、王某申请时如是说。“以往,有些驾驶人尤其是新驾驶人驾车到交通路口、红绿灯卡口时,往往会手忙脚乱、不知所措,有的闯红灯、甚至发生追尾事故,出现这种反常现象是极少数驾驶人对交通路口、红绿灯下行车规律和要求不熟悉所致”秩序中队中队长王华斌深有感触地说。
三、利民化管理,满足群众“微要求”。大队明确劝导内容:劝阻行人横过街道不走人行横道、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灯控路口的非机动车道和其它违停等不文明交通行为。“通过通过‘站岗’在劝导他人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自己也学到了车辆通过交通路口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和操作要领等知识。这对他们日后安全行车显然大有裨益”申请参加违法记分‘站岗’免分的驾驶员王某对笔者说。
四、惠民化管理,满足群众“微实惠”。大队提出劝导执行监督要求:凡进行文明劝导时须戴劝导的帽子、袖头、哨子,劝导行动接受执勤民警和监控室视频监督,劝导结束后由执勤民警签字确认,到秩序中队办理免分审批手续。“这有助于‘站街’劝导者增加对交警工作的理解,违法记分的驾驶员通过“站岗”亲身体验,与交警零距离接触,能够切身感受到露天站着工作的苦和累,激发对常年坚守在烈日下、风雨中执勤交警的敬畏,以便自己日后开车出行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申请参加违法记分‘站岗’免分的驾驶员李某对笔者说。
五、为民化管理,满足群众“获得感”。大队规定劝导免分的额度:每进行文明劝导半个小时,可免除电子监控抓拍的违法记分1分;且每月只受理30人次的免分申请,超出人员按受理时间先后顺序在次月安排“站岗免分”。“交警与驾驶人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交警管理严格、道路安全畅通,驾驶人是最直接的受益者。近年来,我在执法中时常看到有些驾驶人因违反交通法规被交警查获时,不仅不诚恳接受处罚,反而对交警怀恨在心,有的甚至辱骂、殴打交警,在社会上产生极坏影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他们缺乏对交警工作的理解与尊重。因此,违法记分的驾驶员到交通路口与交警一起“站岗”,也是相互熟悉、增进了解的一次极佳机会,值得推广”城区中队中队长汪群如是说。
据郧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刘建设介绍:“改革,已经成为时代的主调。我县推行文明劝导免分改革举措,是继落实全市交通管理便民利企措施16条、公安部推出28项便民举措的一大创举,也是为违法记分的驾驶员上了一堂‘体验课’。但愿参加违法记分‘站岗’的驾驶员打消埋怨情绪,认真体验;同时也希望交警严格要求,真情帮带,让参加‘站岗’的违法记分驾驶员受到教育,共同参与和宣传交通安全”。
(刘建设 汪军 李茂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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