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7月14日讯(张天斌):十堰市郧阳区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十堰市委实施意见要求,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学风及有关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学风,促进全区上下把主要精力用在解决实际问题、狠抓工作落实上,推动全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提高公文质量,改进文风。一是减少文件数量。实行区委、区政府年度发文总量控制。理顺行文关系,缩减党政联合发文。区直各部门、议事协调机构未经批准,不得向乡镇(场)党委、政府发布指示性公文,不得要求乡镇(场)报文。区委、区政府领导在议事协调机构会议上的讲话,由议事协调机构以文件印发;可由《郧阳工作研究》刊发的讲话稿,不发《郧办通报》。二是压缩文件篇幅。除党代会报告、区委全会决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外,部署某领域重要工作的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报送区委、区政府的请示、报告一般不超过1500字。简报不超过1000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字。《郧办通报》《政府情况通报》摘要刊登的领导讲话,每篇不超过3000字。三是提高行文效率。严格对文件和简报资料的报送程序和格式进行规范。拟发“郧发”“郧办发”文件必须送区委法规室审核,审核通过方可提交区委常委会审议或按程序送相关领导审批。加强综合协调和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运转效率。积极推行电子内网办公,在安全保密的前提下,可采取电子文档传达文件、材料,减少纸质文件数量。
精简会议活动,改进会风。一是严格会议审批。严格执行会议计划制度,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会议,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区性大会,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归口审批。会议活动需邀请区“四大家”领导出席的,由区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区领导不直接受理会议活动请示。由部门或部门联合召开的,不得升格为全区性会议。区直部门召开全区性会议,每年不超过1次。已经发文部署的工作,原则上不再单独开会部署。继续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农忙季节和防汛抗旱时期,除特殊情况外,不召开全区性会议。二是严控会议规模。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和拟定会议方案。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性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分管区领导出席。区直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议,一般不得邀请区“四大家”领导出席。除合并召开的会议外,其他全区性会议,原则上只由1名区领导讲话,讲话时间不超过1小时,提倡即席讲话和领导同志自己准备讲话稿。三是严肃会风会纪。改进会议方式,探索建立区乡视频会议系统,大力提倡并实行现场办公会、协调推进会等简约高效的会议形式。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会场的安排和布置要简洁大方、力求实用,区直部门人员参会不安排食宿,不得在开会时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注重学习实效,改进学风。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高度重视学习,带头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对中央以及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安排的学习,不断用新的认识、新的思路、新的措施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改进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法和一线工作法,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全区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通过调查研究探索改革创新的途径,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三是完善学习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学习制度。每年年初,根据中央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要求,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专题学习计划。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聘请专家辅导不少于6次。同时,加强学习管理,完善学习自查和述学、评学等考核制度,提升学习质量,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思路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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