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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县工商局高效调处万元绿松石投诉事件获赞誉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6年7月7日7:30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7月7日讯(张刚  余龙):6月30日,竹山县工商局收到一个从山东烟台寄来的包裹,工作人员怀着好奇的心情打开后一看,原来是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鲜艳夺目的锦旗上写着“秉公执法维民意、勤政廉明颂公德”十四个鎏金大字,写在两张红纸上洋洋洒洒近千字的信中充满了对工商干部热心接待、耐心调解、真心为民的高效维权工作的感激之情。
    提起此事还得从数天前该局调处的一起绿松石消费投诉事件说起。6月20日下午5时许,该局12315工作人员接到一位山东烟台罗姓女士的投诉,其声称在竹山县某绿松石店购买的绿松石雕件中有三件并非店主承诺的原矿绿松石雕件,多次要求退货被拒,向多个部门求助无果后,只好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在电话里,该局接诉人员一边稳定投诉人激动的情绪,一边提醒她保存好购货发票、鉴定结果及相关图片,固定好电话、微信信息内容等相关证据,便于工商部门处理时佐证。该局工作人员受理后迅速把此事转办至承办单位。5:40分左右,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与罗女士取得电话联系并了解情况后,要求罗女士第二天赶到竹山现场调处。
    6月21日下午2:40分,从十堰匆匆赶来的罗女士向该局工作人员详细陈述了事情经过。其声称自己于6月19日在县内一家绿松石店购买了一批货值为2.48万元的绿松石雕件,购买时店主承诺雕件均为原矿绿松石,若鉴定不是原矿就无偿退货。但6月20日其在十堰一鉴定中心鉴定后发现有三件是绿松石充填雕件,并非店主承诺的原矿,随后其通过电话联系店主并告知其鉴定结果,要求店主退款,店主当场拒绝并中断通话,随后其多次联系店主,店主均拒绝接听。之后她拨打多个部门电话请求予以协调解决,但都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因已订好6月22日回乡的机票,自己在无奈之下,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才拨打12315电话投诉。
    时间就是命令,调处就是责任。了解完情况已是下午3点半,承办单位迅速安排3名执法人员同投诉人一起来到距离县城40余分钟路程的绿松石店进行调查。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迅速开展调查,与店主核实相关情况。在执法人员出具了购货发票、鉴定结果和三件充填绿松石雕件的图片后,店主表示愿意配合调查,并声称之所以拒绝退换是因投诉人说该批绿松石全为假货,而事实是有填充物的三个雕件是自己拿原矿绿松石找工艺师雕琢时,工艺师怕有少许部位会有裂痕,故在该雕件表面滴加了少许502胶水,并不影响雕件品质,故不能称其出售的绿松石雕件为假货。
    调解现场,该局执法人员先为罗女士讲解了原矿、加胶、浸胶、灌胶绿松石产品的不同,消除了双方在产品理解上的误会,后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对店主进行讲解宣传,说明诚信经营、自觉保护竹山绿松石这一支柱产业的声誉的重要性,对店主在销售过程中未提前告知消费者所售产品中有加胶绿松石产品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店主同意投诉人将三个充填雕件退回,并按投诉人购买价退回三个雕件的货款1.52万元。退回货款后双方均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
    投诉人罗女士对此事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被诉人也承诺以后在经营中一定事先告知消费者其出售的绿松石的详细情况,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做到诚信经营。至此,一起省外来客投诉绿松石消费纠纷事件得以圆满解决。承办单位从了解情况,到交办到人,到实地调查,再到成功调处只用了不到2小时。
    下午5时20分,罗女士在竹山县城与执法人员握手言别后,满意的踏上了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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