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导航: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正文
竹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月补助最低585元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8日9:21 文章编辑:原野
十堰网9月18日讯(县人社局):随着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水平,为了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根据鄂人【2009】7号文件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竹溪县对机关事业单位遗属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442元调整为585元,每人每月增加143元,其中:因工牺牲的遗属补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30元,预计在2016年11月底全部审批发放到位。
【
打印该页
】【
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联系方式
免责条款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络实名:
十堰新闻网
十堰新闻
域名网址:
www.syxw.net
投稿邮箱:E_mail:syxw668@126.com 或 E_mail:syxw668@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