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4月13日讯:“说实话,没有提拔到重要岗位,我是不服气的。经过深刻反思,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是我辜负了组织和领导的期望。”房县一名乡镇干部带着情绪上岗,在被该县纪委约谈后,改变了自己的看法。
今年以来,房县纪委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实施“三项举措”,坚持抓早抓小,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建章立制定规矩。该县积极探索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操作办法,让“第一种形态”实践有章可循。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教育警醒、标本兼治的原则,采取约谈提醒、信访监督、谈话函询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在此基础上,该县第一纪工委出台了《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操作办法》。
学习教育紧跟随。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并开展廉政知识测试,讲廉政党课,筑牢全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范机制。开展各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用好用活正反面教材,切实发挥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作用。一季度,全县开展各类党纪学习教 育活动70余次(场),受警示教育600余人次。
强化监督常扯袖。定期约谈基层纪检干部,督促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对违纪人员查处的同时约谈该单位党委、纪委主要领导,督促其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层级、分类别、分批次开展谈话提醒、约谈批评、函询诫勉,使问题能够得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房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共对68名党员干部“咬耳扯袖”。其中,约谈42人,函询15人,诫勉谈话11人。(龚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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