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5月23日讯:根据水利部、环保部、住建部《关于做好长江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太湖流域管理局关于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5月18日,长江委、省水利厅、市水利局派出核查组赴竹溪,对我县所有规模以上(日排废污水300立方米或年排废污水10万立方米以上)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核查。
此次入河排污口核查是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举措,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县水务局领导班子对此事高度重视,当天下午紧急召开县住建局、县城投公司、县环保局等工作联席会,对核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组建工作专班,积极配合做好入河排污口现场核查工作。
目前,我县已派出核查小组,配合长江委、省水利厅和市水利局分赴各乡镇开展工作。(竹溪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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