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6月16日讯:近日,竹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被告人周某被竹山县森林公安局当庭执行逮捕。此案属第一例竹山森林公安局依法当庭执行逮捕案件。
经竹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周某某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竹山县官渡镇桃元村二组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采取布设电网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其行为构成犯罪,构成非法狩猎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竹山县人民法院遂即当庭做出对被告人依法逮捕的决定,并通知竹山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执行。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竹山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到庭依法当庭对被告人周某执行逮捕,并送竹山看守所羁押。(吴建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