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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3名村干主动退缴违纪款被从轻处理
信息来源:十堰网 发布时间:2017年6月30日8:13 文章编辑:岩柏
    十堰网6月30日讯:“高书记,我主动退款,组织上在处理的时候可以从轻吗?”
    “当然可以,按照县纪委‘三轻四严’原则,你符合从轻处理的条件。”
    日前,在房县大木厂镇纪委办公室,该镇双庙村干部杨某当着镇纪委书记高志的面退缴了5万元建房补助资金,并要求取消贫困户资格,这是该县启动运用大数据核查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以来又一起主动退缴违纪款的典型案例。
    房县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启动以来,得益于宣传发动,部分党员干部、群众积极了解政策,能够及时向党组织说明情况,承认错误,已有多起主动退缴违纪款案例出现。5月31日,在“大数据”核查工作前期宣传动员阶段,青峰镇阳坪村干部尚某和代某深感压力,主动前往镇纪委上缴了本不该领取的2015年脱贫光荣奖各1000元。6月14日,红塔镇马栏村村民廖某通过学习大数据比对相关政策后,深感自己同时享受异地搬迁和危房改造资金属于违规行为,主动到镇纪委上交了重复享受的危改资金1.2万元。6月27日,大木厂镇双庙村干部杨某在深入了解政策后,主动到镇纪委承认错误,要求取消贫困户资格,并积极上交了5万元的建房补助资金。对上述3起主动退缴精准扶贫领域资金的同志,房县纪委决定对其违纪违规问题从轻处理。
    大数据核查工作开展以来,房县纪委本着对党员干部、农村基层干部爱护、负责的原则和态度,在问题处置上确定了“三个从轻、四个从严”、区别对待、容错纠错的处置原则,对真心悔过、主动交代、积极整改问题的党员干部、群众正确对待,从轻处理。同时,该县纪委通过发放告知书,告知广大干部群众在7月10日前主动承认错误、退出资格、清退资金的,免于追究法律责任和其他责任。
    “运用大数据对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切违纪违规问题都将无所遁形,当然,我们更欢迎主动认错、退缴违纪款的,这对基层干部来说也是一种爱护。”房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宇星如是说。(潘铭璐  龚羽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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