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6月9日讯:近日,竹山县森林公安局堵河源派出所办理的三起涉林刑事案件,经检察机关的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经查,犯罪嫌疑人夏某辉于2016年12月初,擅自在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采用布设铁夹子、钢丝套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被依法查获;犯罪嫌疑人吴某飞、蔡某斌于2016年12月29日,二人合伙在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采取布设绳套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被举报查获;犯罪嫌疑人周某鹏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7年1月15日,在湖北堵河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采取布设电网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被举报查获。
2017年5月22日、5月24日、6月5日,三起案件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经竹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竹山县人民法院经过公开庭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夏某辉罚金2000元;判决犯罪嫌疑人吴某飞、蔡某斌罚金各1000元;判决犯罪嫌疑人周某鹏拘役30天,罚金2000元。(竹山县森林公安局邵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