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9月8日讯(贺鑫): 9月6日,竹溪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庭审理三起适用轻刑快审制度的危险驾驶罪案件,县检察院检察长刘青华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张学平担任审判员独任审判。法检“两长”同堂办案,已成为法检两院入额院领导带头落实司法责任制的新常态。同时,此次庭审还开辟了轻型案件集中快速审理的新模式。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刘青华宣读了起诉书,依法对欧阳某、盛某某、杨某某三名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从犯罪构成、社会危害、量刑建议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进一步阐明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和危害后果。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一系列环节,三名被告人对自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庭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当庭进行了宣判。
判决后,审判长张学平结合现实生活,从危险驾驶罪的立法背景和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现场法治宣传教育,劝导被告人在今后的生活中学法、守法,珍爱家庭,远离酒驾。至此,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审理完毕,整个庭审过程只有短短的二十五分钟。
据了解,此次开庭审理的三起案件,均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审判长张学平采取了“相同罪名相同类型的案件三集中、两分开”的办案模式,即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分开调查、分开记录,既提高了刑事诉讼效率、节约了司法成本,又依法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同时,对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原则、量刑规范化、庭审实质化起到了推进作用。
庭审结束后,竹溪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法院、县公安局、高速警察大队等单位相关领导召开了“轻刑快办”的座谈会。会上,公、检、法“三长”就轻微刑事案件,尤其是危险驾驶类的案件今后如何办理以及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沟通、探讨,并达成了一致意见,今后将以“轻刑快办”为抓手,各方通力合作,形成竹溪司法的新亮点、新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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