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12日讯:8月11日,笔者从竹山县财政局获悉,凡是居住在竹山县农村危房里的居民,今年将统一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这是该县为确保农村住房安全而推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依据《竹山县2020年非4类重点对象农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规定,今年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增加了两种过去一直被“禁止”的对象:一种是公职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村组干部,只要是居住农村的C级或D级唯一住房,就可以申请政府财政补助对危房进行加固修缮;另一种是曾经用过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修缮过的农村住房,现在又“返危”的住房,同样可以申请资金给予“补救”。
过去的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只限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人员,导致部分“边缘户”的危房得不到及时改造,不得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布局,为此,我县今年明确规定把非4类重点对象全部纳入危房改造的“笼子”,每户给予不少于1.5万元的财政资金补助,基本实现应改尽改。
如此同时,对非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有严格的条件限制,设置了6道“门槛”:经鉴定现有房屋安全等级为C级或D级的(以农村土坯房为主)、在本村范围内是唯一住房、现有房屋为居住用房且具有一定的维修价值、拆除重建的农房应符合现行土地和规划政策、严禁将应该拆除的旧房进行维修和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高档装修等与房屋安全无关的项目。
今年以来,为了尽快走出因新冠疫情所带来的阴影,该县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大了资金的争取力度,在经济形势极不景气的情况下,目前已经争取到位农村危房改造资金1.33亿元,创下历史新高,为切实保障我县农村的居住安全提供了坚实地“后勤保障”。
竹山县危房改造资金补助对象“扩招”后,今年将有6700多户“非4类重点对象”进行危房改造、3万多人将从中受益。(梁松、郭迪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