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网8月21日讯:为进一步巩固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成效,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格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知》和《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结合本市实际,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处置、一户一策”的原则,稳妥有序推进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企业(户)退出转型。
坚持依规分类施策
该局以支持、指导帮助养殖企业(户)调整转型发展为目标,组织专班对全市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企业(户)进行摸底调查,核实养殖企业(户)的存栏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用途及持有许可情况。对“涉企对象”,按照农业农村部公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分类,根据实际情况,对处置范围内的养殖企业(户)提出合法合规合理的退出处置建议。
为争取养殖企业(户)的支持和理解,该局积极与养殖企业(户)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宣传退出转型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好相关解释。鼓励引导退出企业(户)发展林下经济、家畜家禽养殖等生态产业,帮助联系转型企业(户)办理相关转产手续,全力帮助受影响的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走出困境。
科学处置无害化处理
按照《丹江口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户)退出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该局根据养殖退出实际情况和物种习性,合理制定养殖现存栏物种无害化处理方案,对养殖品种选择在远离公共场所、饮用水源、河流等区域,实施焚烧、掩埋、消毒等无害化处置,同时对养殖场区的地面、空间、圈前舍后及周边消毒处理,确保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
严厉打击违法“售销”行为
为防止养待处置野生动物以食用为目的流入市场、流向外省,出现违法出售野生动物用于食用的行为,该局组织以森林公安局为主要执法力量,对“售销”野生动物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同时采取部门联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组成联合专班,对辖区超市、农贸市场、屠宰场、花鸟市场等突击检查,通过线索摸排、随机询问、商柜抽查的方式对贩卖、销售、加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农贸市场、超市人员流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严禁任何形势的经营各类野生动物,引导群众抑制滥食野生动物的自我保护意识。
据了解,全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转型涉企(户)共7个,按照处置分类,适合医用价值继续保留养殖企业(户)2个,纳入本次退出转型养殖企业(户)5个,主要养殖品种为果子狸、蛇类及鸿雁。为实现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全面退出,该局按照应退尽退,依法补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养殖企业(户)转型转产,调整生产经营的同时,抓紧对退出处置现存栏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截止8月13日,全市涉企对象,已退出2个,转型转产3个。无害化处理现存栏养殖品种蛇类7384斤,雁类2930只,养殖场地无害化处理面积25500平方米,有序推进全市以食用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退出转型处置工作。 (丹江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祝艳红) |